非法集资伎俩公开 投资人趋利盲从投机心理要不得
【摘要】 假冒民营银行、发售虚假产品或虚构借款方、设立网站销售境外原始股、以养老旗号专盯老年人群、高价回购收藏品为诱饵、假借P2P名义设立网络借贷平台,这是6种不法分子惯用的非法集资伎俩。除了外,还有被害人强烈的驱利心理、疯狂的盲从心理、侥幸的投机心理的主观原因。
假冒民营银行、发售虚假产品或虚构借款方、设立网站销售境外原始股、以养老旗号专盯老年人群、高价回购收藏品为诱饵、假借P2P名义设立网络借贷平台,这是6种不法分子惯用的非法集资伎俩。除了外,还有被害人强烈的驱利心理、疯狂的盲从心理、侥幸的投机心理的主观原因。
利用网络发行境外原始股
非法集资的一种类型是假冒民营银行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另一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有的发售虚假理财产品,有的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不法分子还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然后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套用创新概念吸公众存款
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息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通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后携款潜逃。
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特定老年人群,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有的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诱骗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非法集资不再局限于传统作案手段,新类型、新手法层出不穷,利用P2P名义非法集资日益增多。
趋利盲从投机心理要不得
尽管相关部门每年都进行大量的非法集资安全防范宣传,但还有众多群众受骗,除不法分子诈骗手段迷惑性强外,被害人一些主观原因,也会使其一步步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许多受骗群众驱利心理强烈、心态浮躁、幻想快速赚钱甚至一夜暴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态,鼓吹“高额回报”“钱生钱利滚利”,比下海经商和投资股票等获利更高、挣钱更快。
疯狂的盲从心理也是常见的主观心理原因之一。一些集资参与者并不富裕,看到别人获利,或受到鼓动,盲目跟从,甚至借钱参与,将未来寄托于虚无缥缈的致富承诺。
面对非法集资的猖獗之势,织好细致严密的监管网络才能避免产生‘漏网之鱼’,从根本上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因此监管越严越有利于有关部门全力展开存量治理,抑制非法集资的地下蔓延趋势,越能确保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健康有序的道路上进一步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