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严管之下,如何逢考必过?
【摘要】上周六,一则重磅的内部轰炸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知情人士向某第三方媒体透露,《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
上周六,一则重磅的内部轰炸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知情人士向某第三方媒体透露,《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并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办法》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该消息一出,便立刻引起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轩然大波,甚至与互联网金融行业业务合作关系的行业都为之一惊。大家对这一消息张大了嘴巴,表现出来的是“没想到”的神色,大家没想到的有两点:一是没想到监管来的如此迅猛、如此突然,虽然一年前开始监管的话题就正式提上了日程,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如今监管真的来了,面对细则,更多的还是一种紧张和惶恐。二是没想到“借款上限”的额度如此缩紧,这个上限就好比让互联网金融平台裹着“三寸金莲”,比如一个一线城市房贷业务能做60万,如今却规定只能在一家平台做20万。
大家集中讨论的话题还是在第二点上,不知道有多少互金平台为此连夜开会。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借款上限这个数额的时候,觉得有些过于限制了,但是冷静下来一想,这个数额虽然会让平台、借款人、投资人有些别别扭扭的,甚至今后的业务及开展模式、利率、服务费收取等有所影响,但是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最需要的是合规、合法,往小说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价值是让更多的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者个人得到融资渠道,往大说互联网金融已经是国家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管势在必行,尤其是在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多事之秋”,严管的意义就更加明显。
此次的消息,目前还属于内部消息,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光是小道消息就能引起行业内的惊叹,如果正式的监管办法下发,行业会不会引起一场地震?对于这次“大考”大家准备好了吗?
有消息就紧张= 逢考必慌?
会想过去的一年,互联网金融行业每每发一个“意见稿”、“暂行办法”、甚至是一个内部消息,都能引起整个行业内的各种分析、各种猜测、各种看好或者看衰的情绪。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行业的健康状态,就像上学时候的考试之前的紧张,学习不努力的同学往往希望老师“划重点”、“讲考点”来应付过去,同学们之间也会在课下猜测这次是哪个老师出题,会出哪方面的题。“逢考必慌”往往会渗透着整个班级乃至整个学校,这就像每次发文后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虽然担惊受怕,但是日子该过也要过,而且都要考试了,一定喊一些诸如“好好学习”、“励志考上211”之类的话。
好学生通常是不紧张的。他们既不关心考点在哪也不关心出题的大方向是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般镇定自若的心态,是底蕴的体现,教材就在那里,全学会了自然就不会慌张。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如是一样,监管细则就在那里,全合规了自然就不会紧张。
虚虚实实= 免遭一难?
我记得上个月初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内容大致说的是:多位监管及行业人士向表示,P2P监管细则或明年2月出台。如今的内部消息又说监管细则很快就会落地,不知道爆料人是不是同属一个部门或者是不是行业相关度很高的业内人士。在这个被视为“互联网金融寒冬”的一年中,这样的内部消息传闻和诸多的监管意见层出不穷,像寒冬中的“雪后春笋”,尤其是最近的几个月,几乎每周都有文件下发、每周都有内部人士爆料。
在诸多的文件和内部消息中,每次都会引起行业内的解读和讨论,然后分成支持和反对的阵营进行争辩。然后我们却发现,在各方声音讨论过后没多久时间,人们就纷纷忘了之前究竟为了哪个文件或哪个言论在争论,然后该干什么就继续干什么。
虚虚实实的各路消息,让互联网金融行业变得极其敏感,然而这种敏感恰恰暴露了某些不自信。如果说每个政策的出台就像一次考试,只有考过的人才有光明的未来,那么在这考试中的每一个考试规则的变化,考生都应该去适应,而且变化规则出来以后,第一时间做的不应该是猜测和解读,而是自身要寻找解读办法。举个例子:如果高考的语文作文规定只能写议论文不能写记叙文,那么不会写议论文的同学就只对这个规定耿耿于怀不去学习学议论文了吗?只会写议论文的同学就是免遭一难吗?面对各路虚虚实实的消息,达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状态之后,才是互联网金融破冬之时。
做好什么= 考前不慌?
此次的内部消息,给各家平台折射出来的一个很重要疑问就是今后的业务模式应该怎么做?众所周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从一份“平台业务类型偏好”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老百姓心目中,房子的地位无法取代,同时对于抵押这种最常见的业务模式更是偏爱有加。如果最终的监管细则真的是借款方在一家平台上个人上限20万、企业上限100万,那么老百姓最喜欢的业务模式,显得有些不那么的友好。借款方也会发现,本该为解决个人融资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却借不到足够的钱了,借款人会不会因为需要足够的资金去想别的办法借钱?行业风险会不会反而增加?
从这次的内部消息当中我,我们不仅仅要看到几个上限的数字,更应该看到的是它的本质。对借款上限进行规定,是用影响的方式控制行业风险,然而对于平台来说,它们是控制风险的终端,控制风险不应该由监管作为终端。几个上限的数字之中,凸显的是监管对于各个平台风控上的没信心、是对于太多没有信息披露平台的没信心,在这样的形势下,严管是最好的办法,面对监管这项严管大考,只有风控严谨、信息披露透彻的平台,才能真正做到考前不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