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发展已违背初衷 日后应打破刚性兑付
【摘要】2014年8月5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多措并重着力处理公司融资难的定见》,其中提到要尽快出台标准互联网金融的有关辅导定见和配套管理办法。这是国务院近来发布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文件。
rongxing
· 2016-08-31 17:00
作者: rongxing
2014年8月5号,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多措并重着力处理公司融资难的定见》,其中提到要尽快出台标准互联网金融的有关辅导定见和配套管理办法。这是国务院近来发布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文件。
而在监管“靴子”还没有落地的情况下,P2P业务创新却层出不穷,既包含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途径、无担保途径形式,又包含以平安陆金所为代表的债务转让、有担保途径形式。
其实,P2P具有草根性和普惠性,不管怎么定位,都是金融市场的极好弥补,国家方针应予以支撑。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必需要有度,P2P途径运营者要有自个久远的计划。
像当前P2P转向大额融资的趋势就有悖P2P兴起的初衷。因为监管机构允许P2P发展,其根本出发点在于P2P能够缓解小微企业与个体融资难问题,P2P要获得进一步发展,也必须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而且,保护保护理财人利益,为理财人提供了新的高收益投资渠道也是P2P的另一目的。不过目前P2P平台良莠不齐、跑路频繁,投资人利益并未得到有效保护。日后应该在提高平台运行规范、完善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应适时打破P2P刚性兑付。
另外,P2P平台无论怎样创新,都要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这是由网络平台的虚拟性所决定的。必须基于P2P平台中介角色的定位,做好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前瞻性的调查义务。
ro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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