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背景也没用 鹏金所无视违规发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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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记者发现鹏金所仍然存在发大标的行为。但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2016年8月24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额分别不得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

  高小高  ·  2017-08-16 20:00
上市公司背景也没用 鹏金所无视违规发大标 - 金评媒
来源: 作者投稿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近日,记者发现鹏金所无视违规仍然存在发大标的行为。

近日,鹏金所被曝仍存在投放大标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2016年8月24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个人、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额分别不得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

多项产品融资额超银监会规定上限

记者随即打开了官网,查看鹏金所的多项产品。鹏金所目前的产品类型有四种,鹏金保 、鹏金链、 鹏金信、以及 鹏投保。

在这些产品中,记者发现鹏金所确实存在投放大标的现象。例如,“鹏金信A1708070009”项目的融资金额为500万元,“鹏金链A1708070003”融资金额为500万元。而这两款产品的融资方均为企业,超过了银监会《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记者同时发现,“鹏金信A1708080008”地产跟投贷融资金额为100万元,融资方显示为个人,同样超过了银监会《暂行办法》中20万元的上限。

自银监会下发《暂行办法》后,整治之风向互金平台袭来。多数企业也按照要求积极整改,鹏金所却还在大摇大摆的投放大标,让人唏嘘。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鹏金所无视违规,淡定的发大标?

近20家上市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记者注意到,在鹏金所官网赫然挂着“万科投资入股”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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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鹏金所官网

据了解,在去年8月份,鹏金所宣布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A股房企万科投资约3亿元,成为鹏金所第一大股东。

俗话说“背靠大树好乘凉”,鹏金所可不止万科这一颗“大树”。

在鹏金所官网首页,记者同样注意到了上市公司这一栏,打开发现共有19家上市公司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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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鹏金所官网

那么究竟是否如鹏金所官网所示,有近20家上市公司背景?

鹏金所的运营主体是深圳市鹏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金所”),于2015年8月20日注册成立。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鹏金所是由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创盈”)百分百持股。而鹏鼎创盈确实是由多家公司和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中万科于2016年8月份完成增资3亿元入股,成为鹏金所最大股东。

除了惊叹于鹏金所强大的上市公司背景,让广大投资者疑惑的还有,这些钱都流到哪了?借款人/企业是什么背景?

钱去哪了?

经记者调查,“鹏金信A1708090015”地产跟投贷产品项目信息显示,借款人为万科的新业务财务部财务总监赵某,借款用于万科厦门公司漳州芗城2017P09项目跟投,累计借款达1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鹏金所的其他地产跟投项目里也有万科房企员工的借款身影。

此前就有《投资者报》报道,鹏金所的投资方有一部分是借款企业的员工或者跟借款企业有关联的人。此举简而概之就是,借款企业通过鹏金所向自己的员工进行“融资”,涉嫌变相自融。

(编辑:婷婷)

来源: 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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