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高调进场的ICO前景已十分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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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实上,ICO本质是融资行为,同时也是金融行为,不能因为中间有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作为介质,就把金融监管体系给规避了。

  冷夜  ·  2017-09-04 16:20
“中国大妈”高调进场的ICO前景已十分不明朗 - 金评媒
来源: 金融之家 芳华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事实上,ICO本质是融资行为,同时也是金融行为,不能因为中间有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作为介质,就把金融监管体系给规避了。

9月4日讯,有人说,“中国大妈”是一种神奇的存在,一向身手不凡是众所周知的,她们不仅广场舞跳得好,还擅长炒股、炒房、炒黄金,“中国大妈”所到之处,都必会掀起波澜。

最近,金融之家小编听说,“中国大妈”又进场ICO了,也难怪,最近,有关ICO跑路、虚假融资等消息在币圈和链圈内快速传播,有投资者在谈及某些ICO项目时会开始抱怨“又是骗子”,甚至传出三天收完钱、平台就跑路的案例。

来自监管层的关注

这次,伴随着“中国大妈”的进场,已经引起监管对ICO的关注:

继8月30日ICO项目平台ICOINFO宣布暂停所有ICO(首次代币发行)业务后,9月2日晚间,中国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之一——比特币中国发布公告称,暂停ICOCOIN(下称“ICO币”)交易业务。

ICO是区块链项目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以网络虚拟货币而非法定货币(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作为公开募集对象,又以发行新的虚拟货币(代币)作为回报,并且规避了IPO那样的严格监管。

今年上半年,ICO的全球总的投资额约为18亿美元,仅中国ICO投资额就接近26亿元人民币。通过ICO获得的融资金额已经超过了传统VC的投资。

因此,目前不少ICO项目都存在着估值过高的问题,动辄上千万、上亿的项目,就算落地也未必能有如此高估值。

ICO背后的权益,被认为既不是债权、股权,也不是收益权。而当下ICO定性之争,在于厘清其金融与法律逻辑。

事实上,ICO本质是融资行为,同时也是金融行为,不能因为中间有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作为介质,就把金融监管体系给规避了。

但是,ICO的介质比特币——事实上已经具备交易介质、价值储藏和定价工具的功能,即便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不能把它作为一种货币来对待,但可以界定为一种特殊的金融资产,纳入到金融监管中。“如此,则ICO作为一种金融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监管,且根据行为特征,其监管原则与现有金融体系中相应的行为,受到同样的监管原则约束。”

从当下监管层表态和国外实际监管来看,对ICO的认知更倾向于后者。

“无限责任制”或是一剂良药

监管以外,ICO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风险的判定。

而对于降低ICO市场被取缔和行业本身的风险,当下主流的声音是,在监管政策出台前,要严于自律。

面对ICO乱象,应该在投资者教育和ICO平台确定权责两方面来管理,第一、虚拟代币交易所需要做充足的投资者教育,第二、交易所上线的ICO项目需要审核和确定权责。

从逻辑上来看,ICO若要在免于被取缔,行业自行必须降低政府风险、减轻社会不稳定和加大投资者保护。李爱君就此指出,这就要求ICO项目发行者加大自身的责任,如果ICO项目发行者和投资者是平等的主体,敢于承担“无限责任”,可以降低投资者风险和管理层风险。

据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一度被认为巧妙地规避了《证券法》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内容。经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得出结论:ICO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除此,即使ICO可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但也涉及明显的合同诈骗。

这意味着,ICO不得再被允许公开发行,其活动会大量萎缩并转至地下。存量的ICO项目则由交易平台自身消化。同时,根据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主体分工,将由各地金融办(局)履行监管职能。由此,ICO被取缔不是没有可能。

(编辑:田跃清)

来源: 金融之家 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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