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框架大局已定,投资人这么做能多赚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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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做出细致考察,看目标平台是否真正具备银行存管业务,毕竟如今银行存管已是P2P平台合规标配。

  拓天速贷  ·  2017-09-05 17:00
监管框架大局已定,投资人这么做能多赚十几万 - 金评媒
作者: 拓天速贷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做出细致考察,看目标平台是否真正具备银行存管业务,毕竟如今银行存管已是P2P平台合规标配。

自8月25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起,P2P行业“1个办法3个指引”的“1+3”制度框架基本完成,P2P行业的基本准则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不过对于投资人来说,政策规范虽然频繁下发,但对于自己的投资选择究竟会受到什么影响,仍存在很多困惑。下面小编就分析一下几大重要政策中分别针对的核心问题。

作为“1+3”制度框架中的“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的落地实施,不仅让“无从下手”的P2P监管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为后来各项监管细则的发布打下了坚实基础。《暂行办法》对P2P平台自融、债转、关联交易等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关规范,虽然这些都关乎平台安全,与投资人也息息相关,但是其中影响最大的还是“限额令”,即同一自然人在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元,同一法人单位在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元。正是由于此项规定,P2P平台的大额标的模式宣告终结,整个P2P转向了小额分散,诸如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领域逐渐火热了起来。

此时,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是应该注意,若该平台是由大额标的转型过来的,那么就需要谨慎考虑。因为大额标的模式与小额标的模式无论是从业务模式还是风控体系而言,完全是两套体系,要想短时间内转型成功并非易事。所以,投资人应该尽量选择从始至终就是以小额标的模式运营的平台。

P2P平台的“银行存管”一直是外界最为关注的合规问题,在2017年年初,银监会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规定需由商业银行为网贷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并且网贷平台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也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银行”的联合存管模式被否定。而随着广东、深圳、上海等城市相继发布地方性监管细则的发布,“存管银行属地化”也变成了一项富有争议性的政策,涉及到的平台或多或少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求合规。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做出细致考察,看目标平台是否真正具备银行存管业务,毕竟如今银行存管已是P2P平台合规标配。

再有就是最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其对P2P所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日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信披指引》规定,P2P平台需要披露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投诉渠道信息等等,此外,还要求P2P平台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关联关系借款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以及笔数、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等经营信息。这样投资人根据上面这些信息,在面对零坏账、零逾期的平台时就可以有证可查,判断其是否真的不存在逾期、坏账。

P2P行业仍在继续整改,监管政策也会越发细致,投资人只有了解、知晓监管政策对P2P产生的影响,才能够做出更具针对性的调整,进行更有把握的投资。所以,在关注P2P收益率的同时,也要注意政策规范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掌握市场脉搏,提高投资回报。

(编辑:田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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