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可尝试引入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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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探索大数据监管,尝试区块链应用,提高违规成本,引入集体诉讼,让市场透明化,是A股恢复信心的根本所在。

  莉莉财经  ·  2017-09-29 17:25
IPO可尝试引入区块链技术 - 金评媒
来源: FT中文网 苏培科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探索大数据监管,尝试区块链应用,提高违规成本,引入集体诉讼,让市场透明化,是A股恢复信心的根本所在。

从媒体披露的66名新一届主板、创业板发审委员名单来看,依然是证监会主导下的权力发审机构,虽然专职委员的人数比例大增,但都来自地方证监局和交易所,而兼职的发审委员也大都来自与IPO业务紧密相关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等,如此一来权力发审的本质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只是切蛋糕的人不同而已。

这一结果与此前大肆渲染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新修订的发审办法)落差太大,并没有让外界清晰看到新一届发审委员产生的过程,也不清楚那个发审委内部监察委员会究竟如何发挥作用?尤其发审委员所在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究竟如何客观面对自己所属单位的IPO业务?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这些机构只要有人成为发审委员,其业务量会大增,不管这名发审委员回避还是不参与自己单位上报的IPO审核,但或多或少都会影响IPO的进程和结果。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彻底有效解决,更换发审委员依然只是换汤不换药。虽然新的《发审委办法》采取了连坐机制,但惩罚力度还是太轻,这也是A股市场发审委员屡屡曝出丑闻的主要原因。从这次发审委的名单来看,来自各家机构的发审委员都是各机构的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而发审委员从事的工作是一个很具体、很繁重的事务,他们能有足够精力投入发审委吗?显然他们是把发审委当成名利场,但这个部门绝不适合“名利”二字,恰恰需要敬业、投入、客观、公正。如果把发审委作为名利场,IPO权力寻租和权力公关很难杜绝,也很难保证IPO市场化发行,能过会、能上市的公司也未必能保证是好公司。

虽然,证监会在内部设立一个监察委员会,无疑相当于一个内审部门,如果监察委员会不引入外部力量和机制来透明监察,则很难发挥效果,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很有可能会成为摆设。如果证监会想让发审委透明廉洁,就必须要让监督约束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新股发行审核、监察最好透明化进行,对于不称职的和问题发审委员要有严惩措施。

我们期待A股发行制度真正市场化的改革,发行过程最好全部透明化,发审委会议问答和发审委员工作流程应该全部网络公示,每个发审委员对每一次发审过程和结果签字时,明确通过与否决的原因,让外部了解其决策过程,如果违心投票和不负责投票,也应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和责任追溯,避免A股市场继续被人为输入有毒公司。

不过,通过目前的发审机制,上述愿景很难做到,毕竟是人为在操作这一进程,期间很难剔除人为因素,而且人的精力、能力和知识相对有局限性。因此,在目前现有发审委框架下,不妨引入发审会旁听机制,确保发审委工作的公开透明,让发审委工作真正暴露在阳光下,而不是目前的闭门表决机制。当然,如果从长远来考虑的话,不妨在A股发行、信息披露方面引入新技术,比如在IPO环节不妨探索用区块链技术来注册申报,利用目前的网络、大数据来信息验证,确保IPO项目的真实性,利用区块链技术检测企业上市前的财务信息、账务信息、业务往来,这样就会让上市公司造假的难度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监管和投资者的维权也将会变得容易起来。而且,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所有经营行为都需要得到交易对方和外部的约束,造假的难度和成本就会很大,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只需要提高违规和造假的成本,鼓励外部监督和有奖举报制度,让整个信息披露更加接近真实性,而不是像目前这样让发审委这66个人去验证真伪,他们也不可能做到全面验证,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来局部把关(类似盲人摸象),很难做到对审核对象的客观认识。而目前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为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提供了现实的可能,这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尽早适应和改革监管体制。

当务之急,探索大数据监管、尝试区块链应用,提高违规成本,引入集体诉讼,让市场越来越透明和越来越市场化是A股市场恢复信心的根本所在,而非目前这样换汤不换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编辑:杨少康)

来源: FT中文网 苏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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