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上交所理事长吴清:一线监管是交易所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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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的最前沿,对于市场有最丰富、最及时的数据和信息资源以及强大的技术力量,有义务也最有条件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莉莉财经  ·  2017-11-07 11:05
专访上交所理事长吴清:一线监管是交易所天职 - 金评媒
来源: 财新网 朱亮韬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的最前沿,对于市场有最丰富、最及时的数据和信息资源以及强大的技术力量,有义务也最有条件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10月31日,上海证券大厦,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吴清接受了包括财新在内的媒体采访。全程两个半小时,吴清详细回答了十多个提问,畅谈交易所一线监管、对外开放、退市制度、产品创新以及未来的国际化人才战略。

交换名片环节,吴清向未换到名片的记者致歉,“不好意思,人数计算失误,名片没带够。”待众人坐定后,助手带来新的名片,他又边起身把名片发给记者,边开玩笑说,“交易所就是讲公平交易,有收就要有付,还不能延迟交付。”

现年52岁的吴清拥有多年证券监管工作经验,曾担任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风险处置办主任,期间直接负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和综合治理,有效化解了当时全行业风险。2009年,吴清出任证监会基金部主任,严打基金“老鼠仓”,也给市场留下了深刻印象。

2010年底,作为66名参与央地交流的正局级干部之一,吴清调任地方,历任上海市虹口区区长、区委书记。2016年5月,吴清回归证监系统,就任上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在此次采访中,“监管”是访谈的关键词之一。

近年来,尤其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都在强化一线监管。以上交所为例,2016年以来,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已发出各类监管函件近2000份,采取监管关注和各类纪律处分措施250余次。

吴清提到,“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的最前沿,对于市场有最丰富、最及时的数据和信息资源以及强大的技术力量,有义务也最有条件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稳定,所以交易所应该优先发挥一线监管的职责。”

关于对外开放,吴清表示,对外开放可能会带来一些跨境的金融风险,但经济金融的全球化无可避免,要有序平稳地开放,同时用开放促进创新发展、用开放促进改革。

在沪港通的经验基础上,上交所仍在和伦敦交易所研究沪伦通的制度安排,“我们的人经常过去,他们的人也经常过来”,他介绍说,具体的时间表目前还没有。

关于产品创新,吴清表示上交所这些年的产品创新一直在持续,但会跟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在内部管理中,上交所成立了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委员会,把两者结合起来研究推动。此外,不断对外开放,吸引更多代表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的新蓝筹企业上市,也是上交所的创新方式。

对于“退市难”问题,吴清表示,一方面会充分考虑历史与现实;另一方面会配合IPO常态化和重组制度的完善,坚定不移地推进退市制度改革。  

“三位一体”的一线监管模式

记者:2016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强化市场一线监管,探索建立了“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交易所并不是行政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如何履行好监管职责?

吴清: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近年来不断加强,特别是2015年经历了股市的异常波动以后,我们对交易所发挥一线监管又有一些新的认识。交易所是在资本市场监管的最前沿,最有条件也有义务依法维护市场的秩序和防范系统风险,所以交易所应该有效履行一线监管的职责。

近十几年来,国际上很多交易所已经成为一个商业机构,过去是会员制结构、现在是公司制结构,其中很多还成为了上市公司,这样一个条件下,交易所是追求利润、给股东回报,这是他的重要目标,但这些交易所也还是有一线监管的功能。

今年8月份,我们十几家交易所开了一个市场交易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包括纳斯达克交易所、伦敦交易所、日交所、韩交所、台交所、港交所都来参加了,进行一些交流。从一线监管的具体措施来说,例如可以暂停某些异常股票交易,或者对经纪商采取自律性的措施,以及其他一些监管行为。从国际经验来看,交易所承担一线监管职责,本身是应有的天职。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一线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吴清:强化一线监管的措施,我理解是要整治各类危害市场稳定有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乱象。我们逐步建立起“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第一是以信息披露为目的的上市公司监管,主要就是充分发挥信息披露作用。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需要,交易所已经开通信息披露直通车。所谓直通车就是上市公司可以直接披露公告,不需要交易所事前审核,交易所和市场是同时知道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现在开展了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打破砂锅问到底。公告披露要是不充分、不准确,我们就持续地问问题,公开你的问题,这样既是提高透明度,也减少我们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有些公司经不起问,问着问着就说不办了,这也对,不该办的事情你不办就对了。有些一直问到把要披露的信息说清楚,那你说清楚了也就行。有些公告含含糊糊的,就是要这个含含糊糊的劲儿,要拿这个去糊弄投资者,引发误解和跟风,达到他们不良的动机。比如隐藏经营上的风险、输送不当的利益,还有蹭热点式炒作,这些都要通过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让他们暴露出来,违法违规的要追究。

第二是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对一些过度的投机炒作,少数的游资、大户对散户“掠夺式”的交易,现在我们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举措,逐步改善市场交易的生态环境,发现虚假申报、拉抬打压、对倒对敲的异常交易行为要进行警示,确有必要时甚至盘中暂停个别异常交易账户。这种事中监管是最及时有效,能够遏制不良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对其他投资者侵害的扩大。

同时,我们也对一些账户趋同交易等情况,通过分析,向证监会上报了一些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线索。

第三是“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发挥会员在客户管理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督促会员切实承担起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成为识别、发现、劝阻、制止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第一道关口。

记者:9月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等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这些自律管理措施会给交易所一线监管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吴清:《办法》对我们交易所运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的职责,贯彻证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

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在一定程度上是充实我们一线监管的工具箱。交易所会用好全面监管手段,特别是加强事中监管,这是交易所最大的优势。交易过程中能做到实时监控异常交易的账户,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及时干预。国外交易所也有类似做法。

事中监管能够第一时间,把可能的侵害限定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防止小案变大案。监管不一定要等坏事做大了,事后再去抓他,这样可能不利于投资生态和更有效地维护投资者权益。  

在沪港通基础上研究沪伦通 

记者:在全面开放的大格局中,交易所怎么做好对外开放,目前有哪些具体做法?难点和突破点会在什么地方?外部环境来看,有哪些利于资本市场开放的条件?有哪些不利的条件?

吴清:近年来我们开放的程度是在不断加大的,从过去的QFII、RQFII再到后来的沪港通,今年MSCI指数也决定把A股纳入,这都是重要的标志。

对外开放的做法包括,我们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和沿线的交易所市场进行了很多实质性合作。此外,我们在沪港通的经验基础上,正在研究沪伦通,这个是我们正在做的一件事情,现在我们的人经常过去、他们的人也经常过来,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对外开放的外部条件,总体是越来越好的。我们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资本市场开放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自己身板硬、基础好,才能更好地开放。如果自己身板弱,一开放以后经不起风吹雨打,以后总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滋扰,这都是难免的。老不开放也不行,但开放要和自身基础相匹配。

但是,对外开放方面总体还不充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存在人民币国际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国内金融产品不够丰富、渠道还是不够宽,境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不够强等问题。比如说,国内有少数优质企业跑到国外上市,本身也说明了我们的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还有些不足,这都是我们的短板,也是我们发展的潜力所在。 

产品创新要与风险管理相匹配

记者: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还是要落实到产品,包括股票债券,以及基于此形成的产品。在产品创新方面,交易所过去可能有经验也有教训,比如过去开发的过于复杂的产品不适合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可能还是缺乏让他们在收益、风险、波动率都更可控的风险管理工具。上交所有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

吴清:这些年我们的产品创新一直在持续,但还是要跟我们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我们不断在研究创新开放,有些开放本身也是创新,比如机制上的创新。同时我们在内部管理上,特别强调必须在风险可控可测的基础上创新,否则创新可能就会惹麻烦。

今年我们建立了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委员会,研究创新的同时,也研究风险管理。我们要把风险管理和创新的产品、机制都有效的结合起来,不是一股劲地往前推,不管不顾。

在具体产品准备方面,沪深300ETF期权在做研究,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在持续配合相关市场主体做研究。其中有一些是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许可;另外像资产证券化产品、绿色证券产品、各类ETF等,和市场沟通之后没多少问题,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就可以研究推出。  

坚定不移推进退市制度改革 

记者:关于完善退市制度,证监会和交易所下了很大的决心。但这有一个矛盾,退市势必会影响特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难免有些情绪;另外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壳的价值,存在利益博弈。针对这些,在退市的制度规则和具体执行方面,有没有存在完善的空间?

吴清:退市是市场上重要的制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些都能在退市制度上得到体现。上交所从2001年最早退市的PT水仙开始,到现在一共23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包括多个首例,如*ST长油是首单央企强制退市、*ST二重是首单主动退市、*ST博元是首单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些都反映交易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也为退市制度完善提供了一些经验。

退市很难、总体还不多。有些上市公司,实际上是在退市的边缘了,可持续经营能力很差,但认为似乎还有点壳价值,所以就在那儿晃悠,有的是等着卖“壳”。有的股东纯粹是为了炒壳才持有的,这本身不是一个理性的投资取向,不利于健康的投资生态建设。

退市难、退得少,往往是因为当年上市不易,但是市场上优胜劣汰本身应该是一个自然结果,就像人的生老病死。壳有价值不是市场化的行为,过去是因为有管制因素,因为上市不容易;有新公司要借壳,也是因为上市不容易。但现在上市越来越正常化、越来越市场化,所以这些僵尸企业的壳价值慢慢就消失了。

退市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历史的过程,考虑现实的困难;另一方面伴随IPO常态化和重组制度逐步完善,退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

首先,我们交易所还是要承担起退市的主体责任,发挥我们的优势,扛起一线监管的担子。

第二,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有些是纯壳公司,完全没有持续经营能力,靠一些简单财务处理,甚至是忽悠来维持上市公司的地位,这种该出清的就要出清。

第三,要进一步优化退市相关配套措施。有一些涉及投资者利益侵害的问题,比如上市公司有重大欺诈发行行为、误导投资者行为,该追责的要追责,该追偿的要追偿。另外,还要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配套机制。

 (编辑:杨少康)

来源: 财新网 朱亮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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