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副主席: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
【摘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多发,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这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统一领导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机制建设、法律法规、案件处置、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国发59号文件”),对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了标本兼治的26项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2016年、2017年、2018年,国务院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大督查的重点内容着力加以推动。
联席会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积极应对挑战,果断采取措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牵头抓好国发5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动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成立省、市、县三级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京津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同机制。中央综治办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中央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推动力度,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着力弥补制度短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席会议牵头起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加快立法进程,原国务院法制办(现司法部)已于2017年8月至9月就《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中。联席会议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将非法集资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移送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名单13983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积极推动案件处置化解。紧抓“e租宝”“昆明泛亚”“钱宝系”等大案要案,督促有关省份履行主体责任,协调解决追赃挽损、资金查控、资产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案件处置取得积极进展,“e租宝”案已终审判决,“昆明泛亚”案已一审开庭审理,“钱宝系”案件侦办积极推进。连续6年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整治等行动,先后部署对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指导地方严控整治增量风险。联席会议还将陈案化解工作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部署地方制定陈案处置计划,大力推动陈案积案处置,化解风险。
四是全面推进监测预警。联席会议与国家互联网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共建了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对全国性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提前发现、提前预警、及时处置。督导各地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和举报奖励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手段,提升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目前已有14个省份建成大数据监测平台并投入使用。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完善监测预警模型,提高分析识别能力。就“金融互助”“预付卡”“消费返利”“ICO”等苗头性、倾向性风险点,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开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截至2017年底,31个省份均已出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国共收到举报线索5.4万余条,兑付奖励资金64.82万元。
五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中央层面,连续6年组织召开由多家成员单位和众多主流媒体参加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加强法律政策引导。先后拍摄制作了投资理财篇、农村篇、老年人篇三个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在全国推广播放。2018年,在中央电视台7个频道15个时段全年连续播出,宣传力度空前。地方层面,连续6年组织开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2018年宣传月期间,各省(区、市)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3万余次,参与活动群众2700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宣传品7500万份,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新闻报道3万余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达483万次,发送风险提示短信2.3亿条。此外,联席会议还连续6年组织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讯息,从源头杜绝非法集资信息的传播,净化市场环境。
当前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2014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急剧攀升,2015年全国新发案件6077起、涉案金额2514亿元,达历年峰值。2016年开始下降,2017年新发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上半年,新发案件2513起,涉案金额963.3亿元,发案数同比下降1.5%,涉案金额同比增长1.6%。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高发,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型犯罪层出不穷,特大案件和重大风险不时浮出水面,涉众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二是重点领域风险突出,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相关发案数量占总量的30%以上,成为民间金融乱象的重要源头。三是新案频出、陈案未了,据统计,各地尚存13350余起陈案积案未处置完毕,涉及800余万人、涉案金额8500余亿元。四是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引发信访等问题不断,成为群体性事件一大诱因,严重危害经济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存在的痼疾,与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密切关联。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金供求矛盾长期存在;新业态不断涌现,政策和监管不能及时跟进;部分民众逐利心切,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不法分子活动猖獗,犯罪手法翻新升级,借助互联网、电子支付等手段开展集资活动;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存在短板。这些因素导致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风险快速蔓延。滋生非法集资的土壤和条件短时期内难以消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近几年工作的体会和思考
回顾近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提供了坚强保障。各地方、各部门党委(党组)是否重视金融安全,能不能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效果影响甚大。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主动担当、严防死守,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必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这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实践证明,凡是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就能抓得好、有成效。
第三,必须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执法要求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否则“九龙治水”必然导致事倍功半。
第四,必须加强源头治理、打早打小。强化监管,既管合法、又管非法,不留监管空白。强化监测预警,实现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阻断非法集资风险传播途径。
第五,必选坚持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紧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对跨区域案件,坚持“三统两分”(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处置原则,确保处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法律、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目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金融广告乱象丛生,缺乏相应的政策标准和监管规则;行政立法滞后,行政处置依据不足;宣传有效性和监测预警力度不够;各地处非工作力量特别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严重影响了处非工作质效。
有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五大重点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改革,标本兼治,有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障。推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联席会议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积极指导、支持配合地方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深入研究新问题,总结规律,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三是妥善处置化解风险。推动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推动地方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下更大力气开展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联席会议将继续组织开展3项重点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在央视全年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的同时,也通过网络、地方媒体等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形成上下联动、声势浩大的宣传格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积极部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机会开展公共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作者祝树民系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8年第9期。)
来源: 祝树民/ 中国银行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