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部分银行账户及控股、参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摘要】乐视网称,2018年8月27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德清凯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京03财保162号。
8日晚间,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乐视体育其时新增投资者之一德清凯佼。本次裁定致使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控股、参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的银行账户涉及冻结金额为357万元,若公司最终被判定承担回购、诉讼赔偿等责任,如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将导致被冻结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处置。
乐视网称,2018年8月27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德清凯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京03财保162号。
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申请人德清凯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8月8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以下简称“德清凯佼”或“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乐视网、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财产在人民币128,504,109.59元范围内予以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向北三院提供了担保。2018年9月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北三院。
北三院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下列银行账户
(1)兴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账户
(2)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账户
(二)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持有的下列股权:
来源:乐视网公告
(三)冻结被申请人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31.00%的股权。
(四)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13.00%的股权。
(五)上述冻结财产限额为人民币一亿二千八百五十万四千一百零九元五角九分。
乐视网表示,本次裁定致使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控股、参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的银行账户涉及冻结金额为357万元,若公司最终被判定承担回购、诉讼赔偿等责任,如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将导致被冻结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处置,进而有可能失去相关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控制权、股东权利的风险。
同时乐视网指出,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本裁定所述的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对于导致上市公司承担回购、诉讼赔偿等责任、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人和非上市体系相关企业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
来源: 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