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管上路 北京金控集团成立
【摘要】除了北京市国资委独资设立的金控集团这一身份带来的话题度,北京金控集团成立的时间点也耐人寻味。
10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控集团”)已于10月1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开业,由银保监会国际部原主任范文仲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在此前多次传出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机构的名单后,北京金控集团是否为试点机构之一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分析人士表示,在金融分业监管转向综合监管的大趋势下,北京金控集团的成立也有着特殊的战略意义。
低调成立
据了解,北京金控集团为北京市国资委旗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20亿元。
根据工商信息,该集团的经营范围为:金融股权投资及担保;资本运作及资产管理;受托管理专项资金;信用担保和再担保;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重组、并购咨询及金融研究,商业数据及信用等金融信息采集和管理;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实业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而北京市国资委独资设立,这一特殊的出身令北京金控集团自打成立就迅速成为市场吸睛的焦点。据了解,掌舵北京金控集团的范文仲原为银保监会国际部主任,拥有多年的金融业监管工作经验。
公开资料显示,范文仲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后获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经先后任职于财政部世界银行司、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全球经济部等、银监会研究局、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范文仲再次回到银监会,担任国际部常务副主任,一年后担任主任。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金融行业在持续推进去杠杆过程中,也正在经历着银保监会大部委改革、资管新规落地等一系列重磅事件,对行业、企业都会产生长远深刻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北京金控集团的成立也具有着特殊的战略意义。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认为,北京市掌握的金融国有资产规模巨大,包括北京银行、首创证券等正规牌照的金融机构。因此,组建北京金控集团,有利于北京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扩大开放,不断提高首都金融业的发展质量。设立北京金控集团,也符合中央对金融业由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的政策趋势,有利于打造首都金融业扩大开放的平台。
定位国有金控集团
今年以来,金控集团在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的话题关注度不断攀升。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在国际实践中,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以英国为代表的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
而在北京金控集团的定位方面,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北京金控集团定位于打造牌照齐全、资源协同、业务联动、风险隔离的国有金控集团。
据了解,北京金控集团在成立之初便定下了四大目标,其中第一大目标就是整合市属金融要素,统筹银行、信托、投行证券、资管、保险及基金等多种金融服务。
第二项目标便是建立大数据平台。根据设想,北京金控集团未来将统一建立内部风险防控体系,统一掌握各金融机构统计数据,统一规划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提升经营管理规范要求,推动金融业务交叉创新,充分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协同各类优势金融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此外,北京金控集团还将致力于服务百姓生活、服务城市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科技驱动、面向未来的智慧型金融体系,包括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积极改革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通过建立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提升社会经济资源的分配效率等。
同时,北京金控集团还将利用首都地区的金融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投资控股平台。
监管提上日程
除了北京市国资委独资设立的金控集团这一身份带来的话题度,北京金控集团成立的时间点也耐人寻味。
早在今年5月,市场频繁传出“央行金融稳定局牵头制定相关的金控公司管理办法”的消息,办法将首次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必须获得央行颁发的牌照,持牌经营。当时市场猜测度较高的试点金控集团包括中信集团、蚂蚁金服、光大集团、招商局和苏宁集团等。
因此,在北京金控集团成立后,也有消息称,北京金控集团将为金融控股试点公司之一。
对此,黄志龙认为,这一说法很有可能。目前市场上较为明确的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机构有中信集团、蚂蚁金服、光大集团、招商局和苏宁集团,其中3家是央企,两家是民企,还没有一家是地方国有的金融控股集团。“从全国范围内看,地方政府金融资产十分庞大,在上海、北京等地区也都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影子。因此,北京金控集团若能成为金控监管试点机构,也能成为首家地方国有的金控集团,将为地方国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积累经验。”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指出,总体来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尽管数量众多,但整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多数公司的综合经营程度不高,尤其是非金融企业主导的金融控股公司,多是分散的股权投资,并未充分发挥金控公司在规模经济和协调发展方面的优势。与此同时,由于法律与监管的缺失,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不规范还对金融稳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从未来看,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遵循“统一规制、分类监管”的原则来进行。
来源: 北京商报 崔启斌 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