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 法治面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不是虚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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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12月26日,财经网在北京召开《2018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商峰论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就金融监管法规方面发表了演讲。

  金评媒JPM  ·  2018-12-26 17:15

金评媒消息 2018年12 月26日,财经网在北京召开《2018金融科技赋能实体经济商峰论坛》,邀请政府领导、学术智库、行业专家与企业代表同聚一堂,共话金融监管与行业发展,解读国家金融产业政策,研讨金融法律法规市场风向,推动监管科技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就金融监管法规方面发表了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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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认为,金融科技市场或者互联网金融市场不是虚拟的,原因有三:主体不虚拟、标的物不虚拟、法律关系内容不虚拟。

拿最典型的P2P来讲,一端是债务人,就是发标的企业,一端是债权人,出资人,一端是平台。要么是法人,要么自然人,要不然合伙企业,要么个体工商户,哪有主体虚拟之说,没有。第二,标的物,别说玩金融的,那就是真金白银,如果给冥币谁要?清明节的时候才起作用。第三,法律关系内容也不虚拟。发生的商人和商人之间的关系,要不然是这种债权合同关系,就是借款合同关系。

金融科技市场虽然处于野蛮生长状态,但是这个里面有浊有清,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是激浊扬清。刘俊海强调,法治才是我们金融科技市场最好的定心丸,大家更应该关心我们国家的两法善治,特别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来我们关于依法治国的一些举措,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编辑:杨少康)

来源: 金评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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