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凯
前草根互联网金融创业者,现结合电商和传统金融从事互联网金融(P2P与股权众筹)研究与践行者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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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在供给侧改革中该扮演何种角色
2017-01-11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其特有的互联网属性“开放、平等、分享和协助”,更有利于其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独特的金融魅力,在供给侧改革中扮演金融平台润滑剂的角色,促进金融行业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共生,并居民消费与投资架起一座简单易懂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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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互金风险专项整治政策宣讲会后,2107年互金企业撸起袖子好好干
2017-01-07目前专项整治已经进行到收官阶段,倒闭转型的平台也不在少数,但笔者最后还是想劝互金从业人员慎重对待转型,特别是转型到消费金融这块,切莫相信一些学者或者同行鼓吹消费金融是亿万市场级别的蓝海,没有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就是一个巨大的坑,砸再多钱进去也是有去无回;而有限的消费场景,已经被相关机构牢牢把握住,贸然进去,想撕开一个裂口出来瓦解敌人,无异于是以卵击石。还不如好好听下监管当局的意见,做个信息中介,在各个行业企业上下游延伸,充分发挥信息中介的优势,做细分领域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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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互联网金融的春天还有多远?
2016-12-282015年底,随着P2P网络借贷因“某宝”地震,引发雪崩似的连锁反应,再到一系列的监管政策、文件出台,年末《证券法》里关于股权众筹条例的修改意见稿未获提案,由表及里,P2P网络借贷、网络支付、股权众筹三大互联网金融领域无一幸免遭受重大的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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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事件,是互联网金融媒体的污点,绝不是经典之作
2016-12-04这几天罗尔事件喧嚣尘上,本来不想再提及,只是愤怒幕后推手又跟P2P行业有关。这一年,关于P2P的事件不少,但负面的消息颇多!一些行业从业人员,一次一次挑战公众良知的底线,这个行业确实混进来了太多无操守无良知无底线的从业人员。为什么这个行业能混进那么多三无人员?这难道不值得P2P行业参与者和监督管理者集体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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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咱们不聊川普,谈谈产业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影响
2016-11-11其他行业或产业有无出现互联网金融行业如此之困局,笔者就不累述了,稍微了解国内经济的人都了解,例如早前的光伏行业、钢铁行业、煤炭行业等等。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研究与实践者,最后我仍不住用脚踩投票的方式投张维迎教授一票,咱们国家不需要形式上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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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的今天,是否是p2p网络借贷的明天
2016-10-10余额宝发展至今,收益率不断走低,也历经种种被“规范”,才平复了某些人叫嚣“取缔余额宝”的怨气。纵使现在余额宝对于很多互联网用户来说已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因为没找到能够替代余额宝那样方便购物及提现转账的宝宝,只好继续使用。再看被“规范”得不成样的p2p网络借贷行业,一大批p2p网络借贷平台倒闭,哀鸿遍野。余额宝的今天,就是p2p网络借贷的明天,后天的美好,绝大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无法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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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or供应链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该走向何方
2016-09-14互联网金融平台如何找到适合爆发的领域呢?那要看平台创始人有无具体可结合的优势产业。垂直细分领域,得产业者得天下,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产业的融合,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决定了平台在未来能否得到爆发机会。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产业的结合,可以前向一体化,或者后向一体化。前向一体化则是向终端延伸,例如在终端建立消费场景,布局消费金融;后向一体化,则是布局供应链金融;最后在平台打通产、供、销环节,形成一个闭环的产业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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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G20普惠金融视角看网贷监管办法中贷款额度上限问题
2016-09-04当局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时,如果把互联网金融定位为是传统金融机构的有效补充,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对于贷款额度上限的考量是否需要与时俱进呢?相较与动辄过百上千万,甚至上亿营收的中小企业,百来万的贷款额度,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难道当局还担心中国的中小企业普遍不能够及时归还投资人过百万的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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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办法》出台 将卡死绝大部分平台
2016-08-26对于P2P网络借贷,甚至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监管当局、金融界、学术界和媒体界等都不应该抱过高的期望,毕竟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民间金融长期被压抑,发展被扭曲,好不容易借互联网金融进行阳光化运作,开始探索属于自己的出路。绝大部分平台还未发展,就陷入一管就死,一松就乱的局面,都不是大家乐意看到的局面。希望此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能尽快配套出台一些具体执行细则,把市场监管者和参与者都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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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创新部解散后,谁来接手股权众筹监管?
2016-08-26据有关媒体报道,证监会创新部被解散,创新部门工作人员将在证监会内部重新分配。对于证监会创新部门被解散,行业有不少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