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终于迎来大爆发 千呼万唤指导意见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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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悬空近两年的监管靴子终于落地。

  lingwu  ·  2016-08-03 10:15
P2P终于迎来大爆发 千呼万唤指导意见始出来 - 金评媒
作者: lingwu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悬空近两年的监管靴子终于落地。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P2P终于迎来大爆发,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指导意见,让对于“三无”已久的互金行业来说,仍甘之如饴。虽然指导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但仍有不少亮点可寻。

  一、以鼓励和支持为基调,预留足够的创新空间

  原本以为前一阵的二级市场波动会延缓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出台。现在依然按预期发布,说明中央对于通过互联网金融发展来推动传统金融改革的期望并未动摇,也依然寄予厚望。

  事实上,从十部委联合发文就可窥见监管层的重视程度。指导意见最终出来的版本比之前讨论的“尺度更宽”,其中不乏大量的鼓励、支持和创新等字眼。

  指导意见中提到,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二、网络借贷划分为P2P和网络小额贷款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这一提法此前并未出现在任何报道或监管层传递出来的信息中。

  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这让一直处于“三无”(无监管、无门槛、无规则)状态的P2P有了法律依据。

  网络小额贷款的定义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通俗来讲,P2P与网络小贷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小贷是用自有资金放贷,而P2P只是一个撮合中介,将投资人的钱放贷给借款人。两者都划归到网络借贷下面,由银监会监管。

  三、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资金存管机构

  以P2P为例,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把资金存管到第三方支付机构,这条新规无疑对做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造成不小的打击。

  银行做资金存管的好处在于:1、监管流程非常清晰,监管层对整体的资金把握更清楚;2、银行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而第三方支付在过去几年面临的严厉监管也束缚了他们在P2P资金监管上的创新。

  毕竟P2P还属于新生事物,银行出于信用风险和收益率的考虑,会持审慎态度。短期内P2P资金存管从第三方支付转移到银行仍需要过渡时间。

  四、互联网金融机构需要向电信管理部门备案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未来或许会有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ICP(因特网内容服务商)证,对行业来说,多拿一个证意味着又增加了一道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

  很多P2P网站拿不到ICP牌照的原因在于,ICP牌照发放权限在地方上的通信管理局,而通管局基本上都要求前置审批,即需要当地金融办发预先审核通知书,而金融办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依据无法核准。

  而这个意见的出台,等于明确了电信管理部门有据可依直接发放ICP牌照。

  五、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接入征信系统

  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

  众所周知,目前央行征信系统不对非金融机构开放,这就导致了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高昂,一些平台花大成本自建征信系统,但收效甚微。

  此前央行征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让互联网金融机构介入征信机构,而有了这个依据之后,央行征信让互联网公司接入就有了可行性。而有了征信支持,互联网金融才有可能获得长远的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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