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1350万一年变158,丢钱的锅到底该不该银行来背?
【摘要】最近曝出的林先生在杭州某银行2011年开户存入1350万,而一年以后再查余额就剩下158元事件,不禁让人们开始恐慌,难道银行也开始信不过了吗?
把钱存入银行可能是人们心目中公认的最安全的投资方式了,虽然利息不高,可是也没有任何风险。然而近几年却频频发生银行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就比如最近曝出的林先生在杭州某银行2011年开户存入1350万,而一年以后再查余额就剩下158元事件,不禁让人们开始恐慌,难道银行也开始信不过了吗?其实这些存款莫名丢失事件仔细分析背后真正的原因,这个锅到底该不该由银行来背,还真是个问题。
先来看下林先生丢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在2011年的时候,林先生听信银行员工的诱导,说是只要在本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在规定期限内不查询余额、不转账、不支取现金、不开通电子网银,就可以获得年利率20%-24%的高额利息。于是,在这样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风险还有高额的利息的投资项目上,林先生直接转入了1350万元,然后还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和账户号和初始密码给了工作人员。虽然后来林先生已经及时修改了账户密码,这一年里也确实收到了100万左右的利息,可是在一年后去银行查余额的时候已经只剩下158元了。
而后来林先生报警后警方调查得知,原来林先生的钱不翼而飞是因为帮他开户的所谓的工作人员其实是银行里的内鬼。他告诉林先生不可以开通网上银行,但是却在拿到账号信息第一时间就帮林先生开通了,并冒领了U盾。这样不管林先生是否修改密码,都可以随意支配他账户里的钱。
事情到这里就很明显了,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件,只是背景恰好发生在银行里罢了。在小编看来,银行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在于管理存在漏洞,而导致有个别非法分子利用银行从业人员身份来进行诈骗,是自身的工作之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整个丢钱的锅都让银行来背,就着实有点冤了。
纵观这件事,其实关键就在于一个“贪”字,如果林先生在考虑这个投资项目的时候多分析调查一下,就会发现现在市面上除了股市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收益率,20%以上的年化收益都是不被国家政策所承认的。这样违背常规的收益率本身就应该有所警惕。
另一方面,这个投资项目的设置规则本来就很可疑,什么样的投资不允许查余额,不能转账,还不能支取,这些投资者的基本权益在这里都没有,林先生作为投资人在考虑这个项目的时候不应该首先对这个规则有所怀疑吗?更别提还会轻易的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账号信息一并给陌生人这种危险的行为了。现如今诈骗形式多种多样,保护好个人信息和隐私应该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了。
所以不管怎么说,林先生这次丢钱事件主要还是因为自身投资相关常识匮乏,贪恋高利率回报而轻信他人。如果他自身对投资这件事的相关规则和收益能有一些基本的常识,并且对不合理规则多些敏感和正确的判断,那么这件事情发生的概率至少可以降低百分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