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么?海外代购算走私!!!
【摘要】
代购,一个逐渐进入大众眼帘的词语,可是你知道么,如果你拿去转卖的话,那你就是不知不觉的正在走私!
此前在互联网引万众瞩目的的离职空姐代购案,被北京市法院判11年案,罚金50万元。后二审判决,改判3年有期徒刑。检方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后认定为109万余元)。
那我们想用国外产品又该怎么办呢?为此小编咨询了法务人员,法务人员说:根据行为人的行为,通常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非税走私」主要是将国家禁止或者管制的物品进口或者出口,包括军火、毒品、文物等。「涉税走私」是指国家不进行管制可以进口,但要缴纳额度不一的税收。「非税走私」就不说了,现在详细给大家讲解一下「涉税走私」。
「涉税走私」,一般指在进出口商品过程中,没有缴纳或少报基数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金。在进出口过程中,无论逃税的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但构成「走私罪」的起刑点是「累计逃税五万元以上」。说到这里,是不是大家松了一口气呢?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物品的税收比较高,5万也只是分分钟就过线的额度,如化妆品,品牌皮包奢侈品。
不过别紧张的太早,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你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其实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
从小编整理的若干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走私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如实申报,只要在任意一项上涉及虚假申报,就属于走私行为。主要有以下两项:
一、物品的种类、价格。不同的物品有不同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物品价格的高低决定是否在免征额度以下。(不申报的默认为申报为免税物,或者征税额度以下。)
二、是自用还是转售。在合理范围内的自用可以免税或者征收较低税率的行邮关税,转售则要征收税率较高的贸易关税,而且不能免税。(不申报的默认为自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那些海外代购的只要没有缴纳正常税费都算走私。所以大家过关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是拿去转售的东西,或超了限制额度的时候,一定要申报海关,不要为了蝇头小利,犯了法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