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须专区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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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墨尘  ·  2017-08-24 17:10
10月20日起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须专区双录 - 金评媒
来源: 北京青年报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今后,银行网点必须为理财销售设立专区,并对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切实加强行为监管并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也是整治金融乱象的一项重要举措。

昨天,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一新规将从今年10月20日开始施行。

“双录”去年已推行但需要细化

该负责人介绍称,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理财及代理销售业务发展较快,产品种类逐步增多,复杂性日益提升,规模不断扩大,部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了误导销售、私自销售产品等问题,致使银行业消费者相关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银监会曾于2016年2月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销售专区录音录像首次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

截至2016年年底,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基本上完成了销售专区“双录”的建设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实际运行效果。但同时,销售专区“双录”工作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监管要求有待进一步细致及深化,以推动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银监会通过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全面掌握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在内部充分研讨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暂行规定》。

严禁在自助终端代客买理财

对比之前的文件,《暂行规定》首次对专区“双录”管理作出比较系统性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新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适用的产品范围。《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专区“双录”管理。除此之外的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二是对自助购买作出规范,要求银行应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中对产品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同时还应提示消费者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三是要求机构设计统一的服务话术标准,话术中至少应包括产品类型、发行机构、风险等级、收益类型、产品匹配度等内容,真实、全面反映产品的性质和特征,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产品。

《暂行规定》要求,录像应可明确辨认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面部特征,可明确辨识销售人员和消费者的语言表述,并与录像画面保持同步。银行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

北京地区银行率先全面实施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前往北京地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全部网点的理财区域都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

据了解,2015年以来,北京银监局就率先在北京地区全面推进实施商业银行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推动实现北京地区银行产品销售录音录像无死角、全覆盖。去年4月,北京银监局又发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京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辖区内的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理财销售专区,提示投资风险,并将所有金融产品信息收录于网站,供消费者查询。该《意见》还明确规定,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要严格区分,销售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按照北京银监局的要求,2016年6月底前,银行网点应完成产品销售专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专家观点

“双录”利于厘清银行与消费者的责任

对于银监会提出的“双录”要求,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君教授认为,“双录”是监管机构实现技术监管的一种监管方式,亦是实现行为监管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监管效率,能够实现在公平的前提下“买者自负”,而买者自负的前提条件是卖者尽责。此外,“双录”还实现了理财及代销的销售环节监管无真空,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任西明认为,理财产品销售录音录像既有利于规范银行的销售行为,又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厘清银行与消费者的责任。从银行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形成了统一的销售与操作流程,规范的营销话术,有利于防范误导销售,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双录”工作可以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发行主体、收益水平、风险属性等内容,准确识别所购买的是银行自行发行的还是代销产品,是保本型还是非保本型,是有固定收益的还是没有固定收益的,从而真正做到信息对称、自主选择、风险自负。(记者 程婕)

(编辑:郑惠敏)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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