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出事 银行存管需要为它“买单”吗?
【摘要】绝大部分P2P平台卖的是固定收益理财,事实上刚性兑付,理财用户之所以敢投资,并不是因为信任债权列表上的借款人,而是因为信任平台。遗憾的是,平台与用户有利益冲突,可能导致道德风险,银行如果知情不报或不作为,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绝大部分P2P平台卖的是固定收益理财,事实上刚性兑付,理财用户之所以敢投资,并不是因为信任债权列表上的借款人,而是因为信任平台。遗憾的是,平台与用户有利益冲突,可能导致道德风险,银行如果知情不报或不作为,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知情就有责任
P2P平台即使成功通过备案、资金的银行存管,也不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长期看,绝大部分平台都会消亡,这对存管银行也有影响。会不会有用户起诉银行、找银行闹呢?好像不会,因为法律规定,P2P平台不是信用中介,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更不用说存管银行了。
万一P2P平台出事,存管银行即使能在法律上撇干净责任,也会非常被动。存管银行事实上审核了平台资质,对平台业务了如指掌,知情就有责任。如果没有提前预警,操作上难免有瑕疵,用户就会挑理。中国老百姓可是得理不饶人。
二、真P2P也会出事
“出事的都是假P2P,真P2P不会出事。”这是外行话。假P2P出事,内行并不惊讶,因为是“一眼假”。用户投资以后,得知道钱去哪儿了。假P2P有的根本不提供债权列表,资金去向不明,有的提供债权列表,是去了平台及其关联方,也有的编造假的借款人……这都容易发现。
理财用户(出借人)在真P2P平台投资,会拿到债权列表,借款人有名有姓,身份真实,分别欠出借人一定金额,加起来对得上。理论上讲,即使平台停业,出借人也可以找借款人要账,因为债权真实、一一对应。平台不是债务人,也不是担保人,法律上没有义务偿付。平台有可能欠员工工资、欠供应商费用,但不可能欠用户钱,毕竟借款、还款都是点对点的。
理论和现实往往有差距。绝大部分P2P平台卖的是固定收益理财,事实上刚性兑付,理财用户之所以敢投资,并不是因为信任债权列表上的借款人,而是因为信任平台。遗憾的是,平台与用户有利益冲突,可能导致道德风险,银行如果知情不报或不作为,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三、纯信息中介利弊
借贷难免有逾期,有坏账,假如平台是纯信息中介,出借人就会对逾期、坏账有感。比如,出借人投资100万元,期限1年,年化利率20%,平台匹配了100个借款人,每人1万元。每笔借款成交,平台收10%服务费,借款人实际到手0.9万元。借款到期,100人全部按时足额还款不太可能,如果90人还款,则回款金额为108万元,实际收益率为8%。
当然,逾期不等于坏账,催收压力之下,逾期借款人会慢慢还款,出借人会慢慢收到回款。逾期后的一两个月,回款率较高,难免有些借款人会遇到特殊情况。越往后,回款率越低,半年、一年都未回款,基本上就成为坏账了。除非100个借款人最终都还款了,否则出借人实际收益率达不到20%。
为了留住出借人,平台需要让利:在借款总成本给定的情况下,降低服务费费率,提高利率。借款人只关心到手多少钱、要还多少钱,不关心服务费、利息如何分配。服务费少了,平台能用来推广的钱也少了,交易规模自然收敛。即使未来逾期率、坏账率居高不下,影响的人、造成的损失也不会太多。
四、风险准备金模式利弊
理财用户(出借人)厌恶不确定性,希望平台刚性兑付:“不管平台怎么倒腾,到期付我本息就行。”
对借款人来说,只关心到手多少钱,不会在乎到手多出的一部分的是利息、服务费还是风险准备金。对平台来说,利息不能随便下调,否则无人愿意出借,但是服务费、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可以自定。风险准备金留少了,无法覆盖坏账,留多了,又减少了平台收入。一家具有中等节操的平台,会让风险准备金恰好能够覆盖坏账。
但是,逾期率高于坏账率,因为逾期用户多少能够还款。所以,每批交易到期,平台都可能用后几批借款人交的风险准备金垫付,然后用催收回款填补亏空。即使是一家风控极其糟糕的平台,只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也能维持刚性兑付,风险准备金账户余额还能增加。这不可持续,亏空不断累积,新增交易放缓,风险准备金账户迟早会被掏空。
如果风险准备金账户持续出现亏空,有办法粉饰么?有,在债权列表上做文章。风险准备金账户之前有过代偿,从出借人手中回购逾期债权,部分清偿,部分变成不良债权。不良债权形式上仍然是债权,平台可以通过债权转让,让新的理财用户(出借人)受让不良债权,其投资款将全部转为风险准备金。出借人虽然拿到债权列表,但是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研究,只能相信平台。
五、存管银行如何免责
P2P平台套路太深,平时不出事,一出事就是大事。注册资本、股东背景、团队、模式……这些都是浮云。存管银行怎样才能免责呢?
最根本的一条,要求平台打破刚性兑付,充分暴露风险。每天都有借款人逾期、赖账,每天都有出借人抱怨,但是平台稳如泰山。简单粗暴,行之有效。平台做到这条,银行就省心了。
可是,现阶段打破刚性兑付有难度。还保留风险准备金的话,又该如何?一言以蔽之:银监会怎样监管银行,银行就怎样监管P2P平台。
银行是名正言顺的信用中介,刚性兑付的P2P平台是事实上的信用中介。存管银行法律上可免责,但是操作上最好确保P2P平台具有可持续的刚性兑付能力,以免惹祸上身。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收益在前,损失滞后。我们不能假装没有风险,给用户以错觉。银行也得长点儿心。
(编辑:郑惠敏)

前金融
崔培岩董事长毕业于原吉林科技大学经济学系,拥有多年的海外留学从业经验。曾就职于大型国企、私募基金、证券金融等大型企业,拥有多年金融工作管理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