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惊现“马蓉式”职业经理人,欲将国祯燃气占为己有
【摘要】马蓉王宝强的事刚刚过去没多久,安徽阜阳的商场就惊现“马蓉式”职业经理人——国祯燃气的刘莎,这次被“背叛”的是它的母公司国祯集团。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马蓉王宝强的事刚刚过去没多久,安徽阜阳的商场就惊现“马蓉式”职业经理人——国祯燃气的刘莎,这次被“背叛”的是它的母公司国祯集团。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不管是婚姻还是商场,总是少不了满腔信任和痴心空付的故事。马蓉王宝强的事刚刚过去没多久,安徽阜阳的商场就惊现“马蓉式”职业经理人——国祯燃气的刘莎,这次被“背叛”的是它的母公司国祯集团。
双方的矛盾激化发生在国祯燃气推动上市工作的重要阶段。国祯集团和国祯燃气公开闹起了互怼甚至闹上了法庭。据公开报道推测,矛盾可能是由国祯燃气的职业经理人刘莎不满集团的退休令和股权分配引起的。
国祯集团今年起开始进行干部体制改革,刘莎因达到国祯集团规定的退休年龄需要退居二线。不愿意退居二线的刘莎在今年6月突然要求和小股东一起对国祯燃气增加30%的股权配置。在遭到集团拒绝之后,鼓动小股东一起否定国祯集团对国祯燃气的贡献,期间还发生了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互相不认可人事任命,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互相罢免的状况,甚至公开使用武力对抗国祯集团派出一线访情的工作小组。
养虎为患是谁也不曾料到的,当年黄光裕对好兄弟陈晓也是非常信任,结果终日打雁却被大雁啄瞎了眼,差点整个国美就姓“陈”了。在万般无奈之下,国祯集团也起诉了国祯燃气和其职业经理人刘莎。此时,连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都涉嫌职务侵占被抓了,试想一下国祯燃气职业经理人刘莎会是怎样的结局?
憋屈的大股东
卷入了股权纷争,作为母公司的国祯集团,成为了其中最憋屈的角色。绝对控股股东被职业经理人联合小股东一起“赶出”了公司的管理层,并且还被“倒打一耙”告上了法庭,这个大股东做的,真是令人唏嘘。
按照公开的资料,国祯燃气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金9291万元人民币,由国祯集团控股,基本承担着阜阳市95%以上燃气供应。股权结构其实也比较清晰,虽然在2009年和2011年11月、12月,为了推动公司上市激励管理团队,国祯集团以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几次转让了部分股份給国祯燃气的高管和骨干员工,但国祯集团仍然是国祯燃气的绝对控股股东。
在增资和股权变更之后,阜阳国祯燃气注册资本11635.55万元,其中国祯集团持股65.6515%,国祯能源(国祯集团子公司)持股20.1499%,阜阳国祯燃气高管及骨干员工持股14.1986%,包括外聘过来的刘莎个人持有3.26%股权。
但是,多次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让以刘莎为代表的管理层和小股东们满意。在上市之际,他们联合提出了再分配30%的股权,被拒绝后引发了后续的矛盾升级。在国祯燃气管理层的支持下,国祯燃气开始拒绝听从国祯集团的领导。
按道理说,国祯集团对于国祯燃气控股处于绝对控股的情况下,大股东的投票表决权怎么也不可能被剥夺,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国祯集团的董事合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策竟然被小股东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认为是无效的,并进行了“罢免”,而且还不止一次。
8月20日,作为母公司国祯集团的领导,李炜、常先米等国祯燃气4名董事以国祯燃气名义召开董事会,正式罢免刘莎,选举李炜为新任董事长。当天,国祯燃气官网声明称上述所有决议均无效,不认可母公司董事的决议,8月24日召开了另一个临时股东会免去李炜等人的公司董事、监事职务。这是第一次人事任命冲突。
第二次交锋发生在8月26日,国祯集团官网发表《关于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8月24日临时股东会会议为非法会议的严正声明》,称召集程序、议案内容、表决方式等均违法,并表示“对任何人采取非法手段和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国祯集团合法产权和非法侵占、私分、转移公司财产和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8月27日国祯燃气在官网发布驳斥声明认为,8月24日的临时股东会会议从程序到内容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系合法有效的会议。
而到目前,矛盾仍然没有得到缓和,而国祯集团已经基本失去了对于国祯燃气的实际控制管理权。刘莎等管理层不执行国祯集团的改革方案,不参加集团公司的会议,切断了与集团公司的联系,非法限制、剥夺了国祯集团的股东股权,非法免除经合法选举产生的董事,并废除阜阳国祯燃气的印章。因为刘莎仍然是国祯燃气的法人,国祯集团不能一方办理变更法人的登记手续,作为控股大股东,集团人员被暴力禁止进入国祯燃气的生产经营办公场所,竟然连基本的财务账册和资料档案都拿不到手。
贪婪驱使职业经理人一错再错
在上市之际闹出这样的矛盾,背后实质就是双方的利益之争。在公开的报道中,国祯燃气的员工和管理层,在接受采访时释放的讯息,基本都是在表达“自己对企业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同时也在为刘莎叫屈,“没有刘莎,就没有现在的国祯燃气”。
不难从这些讯息中得出,作为职业经理人的刘莎,在带领国祯燃气做到从2004净利润为负数到今年7月底,销售收入7.98亿元,净利润5893万元的跨越成长,并不满意自己多年对公司付出扭亏为盈之后,却在上市之际被集团“摘桃子”的行为,从国祯燃气的管理层到员工,都认为自己分配到的利益不够多。试想一下,一个职业经理人,年薪数百万还不包括分红和激励,这些还不够多?要知道交行、中行、工行、建行、中国人寿的高管一年的薪酬不过只有150万左右。
2009年和2011年,国祯集团都对管理层和部分员工进行了股权分配,不过显然员工们觉得还不够,在上市前还要求分配30%的股权。从外人的角度看来,这就有些贪得无厌了,毕竟国祯集团属于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其国有股份占30%以上,再分配30%股权,不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将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再分配30%股权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般来说企业也不会在已配置20%股权额度的基础上,一次性支持这样大额度的股权分配计划。
但是刘莎等人为了个人的目的,从6月开始就裹挟部分不明真相的员工和母公司国祯集团进行了对抗。不仅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向国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人员发送《国祯燃气致全体国祯同仁书》等信件,公开反对国祯集团改革,还主动切断了与国祯集团之间的正常工作联络,对集团的工作指令基本拒绝执行。同时联合只占股14%左右的员工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罢免了依法选举的4名董事、2名监事,非法设立了国祯燃气董事会、监事会,还废除阜阳国祯燃气印章,非法刻制启用了新印章,直接联合少数股东非法剥夺了控股股东的权利。
而通过这些非法侵权和侵占行为,作为职业经理人的刘莎控制了国祯燃气,让控股股东国祯集团束手无策,只能向各界“求助”来为自己伸张正义,为当年自己的识人不明买单。
(编辑:杨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