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法院公布e速贷案新进展: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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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份署名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日前在网络流传。据起诉书透露,e速贷案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侦查终结,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检方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简某某和方某刑事责任。

  财经360  ·  2017-11-02 18:05
广东惠州法院公布e速贷案新进展: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 金评媒
来源: 凤凰网WEMONEY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份署名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日前在网络流传。据起诉书透露,e速贷案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侦查终结,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检方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简某某和方某刑事责任。

10月3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公告称,准备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简慧星、方溪以及郑雅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一案。即e速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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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鉴于案件涉及投资人数众多,法庭可容纳旁听人数有限,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妥善安排公众旁听事宜,请有旁听意愿的涉案投资人于2017年11月3日前电话联系承办单位进行登记,由承办单位根据登记人数决定旁听证件的发放方式,开庭时请投资人持本院发放的旁听许可证件进入法庭参与旁听。具体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份署名为“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日前在网络流传。据起诉书透露,e速贷案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侦查终结,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检方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简某某和方某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对被告人简某某和方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擅自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比2016年10月网曝更早的一份“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分局起诉意见书”认定简慧星的四大罪状,此次起诉书认定为三项罪状,没有涉嫌集资诈骗罪。

此外,起诉书还透露,e速贷案尚未收回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16亿元,借款人尚未偿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5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e速贷创立于2010年9月,隶属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250万元,平台预期年化收益率16.80%,累计投资人33.84万人,总成交金额达71亿元。此前还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上市。

2016年5月20日,e速贷被当地经侦主动出击调查,全部高管被带回协助调查,80多名工作人员被带到惠城区公安分局审查,平台停止运营。与此同时, e速贷河南岸的分公司营业部也遭到警察查封,20多名工作人员被带到惠城区公安分局审查。

随后的8月,官方通报e速贷事件进展,表示e速贷通过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月,惠城区公安分局将此前逮捕的简某星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编辑:杨少康)

来源: 凤凰网WE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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