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监管成创新动力 P2P平台上市终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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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金融、O2O无疑成为今年两会最热门的字眼,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过去一年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要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lingwu  ·  2016-08-23 06:20
分级监管成创新动力 P2P平台上市终有期 - 金评媒
作者: lingwu   

  互联网金融、O2O无疑成为今年两会最热门的字眼,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过去一年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要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搭乘着金融改革的顺风车扶摇而上,与此同时也不断传出跑路、违规、叫停等负面信息。如何看待和监管这一行业,成了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各方呼吁监管加快出台】

  互联网监管方面,一直备受关注的是P2P领域。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1575家,全年总成交量2528亿元,投资人数有116万人,是2013年的四倍多。但迅猛发展同时,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跑路或是诈骗层出不穷,让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网贷之家”的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出现提现困难或倒闭的P2P平台数量达275家,今年仅1月份,已有至少69家平台关停或跑路。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副会长罗浩杰说,“如果互联网金融继续沿着这个态势发展,就会具备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实力,因此不能低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实际上,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曾明确表示要“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业界看来,守住底线也就是意味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更严格。不过,目前P2P的监管政策一直未出台,有学者指出,由于金融机构本质是经营风险的,不可避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监管对于P2P的政策出台相对迟缓,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看来,P2P和众筹将是新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不过,在千军万马涌入P2P之时,几家大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腾讯、蚂蚁金服等却因此前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未落地而一直观望,不仅不利于行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行业自律的开展。

  “只有监管重靴落地,才能更好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预计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又会迎来一拨爆发期,其中P2P平台数或突破5000家,成交量或突破6000亿。”罗浩杰说。

  【分级监管将是创新动力】

  政协委员贺强建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针对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

  上海政协委员、快钱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关国光指出,政府在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时,希望进一步创新行业监管思路,对于混业互联网金融产品,监管要顺应市场发展,将监管从形式监管引导到风险监管,鼓励支持风险可控的混业创新产品。从体制上探索更适合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模式,推动全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发展。

  由于我国正在进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预计今年上半年就会落实,以后有潜力企业上市会更加简单,有业内人士认为,若网贷平台能解决经营持续性及安全性问题,是存在上市的可能性的。

  “目前新三板已经允许亏损企业挂牌,创业板也在慢慢放开,日后创业板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取消限制,如果监管层能明确网贷行业的定位,那么资质好的机构上市的可能性就更大了。”罗浩杰如此说道。

  在监管政策出台之前,各地的自律行业组织也在纷纷萌芽。近期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备在即,以加强自律,守住行业底线,加强风险控制和运营能力。业内人士预测,2015年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马太效应”会更明显,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大浪淘沙之后行业会更加健康,这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盘点互联网金融监管大事记】

  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存废之争终结,力挺派胜出,成为行业监管的起点。

  被李克强总理今年形容为“异军突起”的互联网金融,在一年前,甚至还在纠结存废之争。去年两会前后,因为余额宝,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鼓励还是取缔互联网金融的大讨论。

  反对者认为,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对发展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支持者也不少,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去年两会上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等产品。这场争论的最终结果是力挺派胜出,而且互联网金融在去年首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了互联网金融的正当性,才有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起点,也让我们有了在传统银行之外的更多的理财途径。

  央行提出互联网金融五大监管原则,首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划定基调。

  2014年4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报告提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报告也对互联网金融点赞,称其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等,让公众对互联网金融有了很多的信任和信心。

  互联网金融大佬表示“拥抱监管”,标志着行业就规范发展达成共识。

  2014年5月,阿里巴巴下属蚂蚁金服提出“稳妥创新、欢迎监管、激活金融、服务实体”的十六字方针。随后,众多有志于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企业纷纷主动“求监管”。行业对规范发展共识的形成,为监管的到来和整体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私募股权众筹意见稿出台,首个互联网金融官方文件落地,监管制度建设正式开始。

  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之间划定了一条边界,股权众筹模式被纳入正规军。文件对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者、融资者、投资者保护、自律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这一文件出台,标志着政府在大的监管方向和互联网金融制度建设层面首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银监会架构调整,设立普惠金融部,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层面上的建设启航。

  2015年1月末,银监会进行了成立近12年来的首次组织架构改革,其中,新成立的普惠金融部广受关注,因为首次明确了P2P行业监管工作将由此部门来执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这意味着监管正因时而变,在组织建设上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

  两会再提互联网金融,科学监管成热点,标志着监管将进入新阶段。

  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再度成为了热词,民建中央、致公党中央等纷纷就此建言献策,甚至有人士认为今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元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的思路,实行分级监管。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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