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支付机构收央行“罚单” 杉德被罚近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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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杉德支付等4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110万元不等。其中上海华势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4日,后三家公司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5日。

  莉莉财经  ·  2017-09-16 13:05
4家支付机构收央行“罚单” 杉德被罚近120万元 - 金评媒
来源: 凤凰WEMONEY   

金评媒(https://www.jpm.cn)编者按:近日,杉德支付等4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110万元不等。其中上海华势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4日,后三家公司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5日。

9月1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官网新公示的两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4家支付机构被处罚。分别是: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势”)、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杉德”)、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据了解,这4家支付机构均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至110万元不等。其中上海华势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4日,后三家公司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9月5日。

凤凰WEMONEY注意到,杉德和通联已是第三次收到央行的“罚单”。此次上海分行没收杉德违法所得人民币近35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共计被罚金额接近120万元。通联则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

此前的5月17日,据中国支付网报道,杉德因违反央行公告,相关支付业务承接工作已逾期3个月,与杉德一起逾期的还有通联。据了解,央行曾于2016年8月11日发布公告称,为整合业务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央行对拟合并《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进行相应业务调整。被合并支付机构应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支付业务承接工作。其中,杉德支付合并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杉德电子商务”)支付业务、通联支付合并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杉德电子商务已接连两次收到央行的行政处罚。此前的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官网公布最新处罚信息。根据公示,3月15日,央行给杉德电子商务福建分公司开出了罚单,原因是其“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央行对其予以警告,并没收其违法所得4000元,处罚款59万元。

而此前的1月18日,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杉德电子商务大连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身份交易报告”被给予行政处罚。

除了杉德,通联此前也曾两次受到央行处罚。据中国经营报2016年7月30日报道,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没收其违法所得303多万元,并处罚款超1110万元(合计1400余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通联支付副总裁陈玉明、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惠民、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张庆秋、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维萍、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波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罚款。

早在2016年3月,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曾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等问题被处以总计105万元的罚款。

此外,凤凰WEMONEY曾报道,在2017年8月14日,通联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资金安全,重点检查客户备付金管理;收单资金结算,检查特约商户实名制,资金结算,业务外包管理,POS等受理终端与网络支付接口管理,系统改造,网上买卖受理终端等。

(编辑:杨少康)

来源: 凤凰WE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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