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荒”,资产端匮乏的P2P我们还有标投么
【摘要】今年以来,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与监管政策的日趋严格,让P2P平台在资产端的隐忧逐渐显现,而最近P2N模式的大规模被禁,更是让本就捉襟见肘的P2P资产端雪上加霜。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今年以来,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与监管政策的日趋严格,让P2P平台在资产端的隐忧逐渐显现,而最近P2N模式的大规模被禁,更是让本就捉襟见肘的P2P资产端雪上加霜。
随着监管深入,P2P的市场环境虽然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对于P2P平台来说,生存环境却是日益苛刻。今年以来,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与监管政策的日趋严格,让P2P平台在资产端的隐忧逐渐显现,而最近P2N模式的大规模被禁,更是让本就捉襟见肘的P2P资产端雪上加霜。国庆长假后,深圳继北京、广州等地之后也发布了相关禁令,不仅封杀了各种债权转让,且类似金交所、典当行、小贷公司等多类第三方资产对接也全面遭禁。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或许宣告着P2N模式的终结。能够有效解决P2P平台资产端问题的P2N模式,为何会迎来监管毫不犹豫的禁止呢?
在深圳市金融办10月10日向部分平台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中,包含了违反十三项禁令、违反风险管理要求、违反科技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规范、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其他风险要求等共计八大项148条内容。其中,在禁止期限拆分和错配条款中,文件指出,P2P平台不得发售打包散标或债权转让类产品进行期限拆分或错配,并禁止平台资产端对接金交所、典当行、保理公司、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等。可以说,《整改要求》彻底堵死了P2P平台通过P2N模式发展资产端的路线。
所谓的P2N模式,就是P2P在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创新模式,指平台的资产来源于网贷平台合作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等机构,并多由合作机构提供担保。目前,P2N的主要模式分为三种,即推荐合作、债权转让和金交所合作。P2N模式对于对于自身不开发资产端的平台来说,可以通过与担保公司、保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来获得资产项目,而且由于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的资产项目借款金额较大,能够快速提升平台成交量。而对于一些风控体系不完整的平台来说,P2N模式下,可以依靠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已较为成熟的风控体系对项目进行风控,而且有第三方机构为项目增信提供保障,可以进一步提升项目吸引力。
不过,正是由于P2N模式的特点,项目的风险均转嫁到了合作机构。不过在平台过分依赖合作机构的风控时,由于项目分散度较差,一旦出现违约,造成合作机构无力偿还的情况,风险就会转移回平台上,这对于平台来说是无法承受的。而且由于平台的资产要依赖合作机构推荐提供,所以平台很容易受到合作机构的牵制。再者,在监政策逐一落地后,P2N模式的合规性一直存疑,因为其涉及到债权转让以及类资产证券化问题,与监管的背道而驰或是其被禁的主要原因。
总而言之,P2P平台在行业全力发展小额分散、进一步实现规范健康发展的大环境下,开拓创新是好事,不过,虽然P2N模式是创新产物,且能够有效解决日益严峻的资产端问题,但其看似完美的模式下,暗藏着诸多违规、风险问题。所以平台若想要实现长远发展,还是要脚踏实地、稳步前行。
(编辑:田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