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等成非法集资案重灾区 政府该为此买单吗
【摘要】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不仅进一步高发,而且形式愈发多样、手段更加隐蔽,特别是以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成为涉案重灾区。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不仅进一步高发,而且形式愈发多样、手段更加隐蔽,特别是以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成为涉案重灾区。
据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非法集资案件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其中,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公司几乎全部都是利用群众“一夜暴富”的心理,以“高息”的名义吸引社会人员进行投资,并承诺“返本付息”,利用高额回报诱使群众投资,最终使得投资人血本无归。
家住西安东郊的高先生因参与非法集资而赔进了给孩子看病的60万元。去年初,高先生的朋友向他推荐西安的一家融资企业珠宝定投项目,许诺年利息15%。在朋友力荐并承诺保本不赔、还能稳赚的前提下,他分三次投入共计60万元。今年2月底,一年借款到期,高先生拿着合同去取钱,可被告知由于公司资金链断裂,他的钱暂时取不出来,并承诺一年半以后偿还本息。
高先生这时才警觉起来,急忙去找公司负责人询问情况。但是那位之前承诺“一本万利”的老板,此时玩起了失踪。高先生赶紧联系律师想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律师告诉他:超高利息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的高额利息都是不法分子许诺的“空头支票”,如此高息,基本上是不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来偿还利息,唯一的办法是通过用后续投资人的钱来归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而当犯罪分子无法招揽足够的新人来为前面的投资者买单时,投资人的资金就会全打水漂。
政府不会买单
存钱送大米、白面、蚕丝被,还免费组织旅游,这样的好事上哪去找?除了抛出小恩小惠“钓鱼”,有的公司还承诺高额利息:一年给12%,2年15%,3年18%,资金上不封顶,越多越好。在宣传的过程极力为企业植入所谓的“官方背景”,打着利国、利民、利己的口号迷惑群众。很多群众信以为真,以为自己把钱投到了政府的项目上。由于资金链断裂,该公司的各办事处人去楼空,一些集资参与人来找政府,希望政府能拿出钱来弥补个人的损失。政府该充当最后的“付款人”吗?
受害者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政府“讨说法”,这无疑是找错了对象,那些号称政府项目的集资项目,实际上和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也就是说,社会公众如果参与非法集资,不仅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更不可能为此买单。
风险需要自担
只有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才可以向公众吸收存款,否则都不合法,也不受法律保护。
很多人因为参加非法集资家产倾尽,妻离子散。从法律上讲,这些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责无旁贷,非法集资的风险和损失要参与者自己承担。那么,受骗群众能拿回来多少损失?有律师认为,这要看办案机关追缴犯罪嫌疑人的资金情况。一旦涉嫌刑事犯罪,集资参与人的地位就变成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类案件办案机关只有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义务。
对于非法集资,各地各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中央到地方,打击非法集资的整治行动不时开展。例如,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北京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至今年8月止,重点将集中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网贷类、代客理财类等行业。西安市从今年3月15日起,全面启动为期一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增强群众对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