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证券化为什么可能被监管叫停 障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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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有消息称,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草案已初步成形,其中对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多个领域有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

  cuiting  ·  2016-08-17 16:34
P2P证券化为什么可能被监管叫停 障碍在哪? - 金评媒
作者: cuiting   

  近日有消息称,网络借贷业务监管草案已初步成形,其中对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多个领域有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

  截至发自去年起,票据、融资租赁、保理等产品几乎成为P2P创新的标杆如果草案发布,受影响的产品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瑕疵?

  业内人士解读不一

  就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说法,人人贷董事长杨一夫认为,目前大部分运作规范的平台受其影响都很有限。属国资系的金马甲公司总裁樊东平表示,其平台业务属抵押式融资,比较简单,并不涉及资产证券化业务。

  P2P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把流动性差,但又有可持续现金流收入的预期收益作为标的,进行拆分,对接投资人。从实践操作来看一是小贷、融资租赁、保理等的预期收益权;二是债权包的转让。

  如果是将某单个项目的预期收益权进行再质押融资,风险并不会太大。但如果是把几笔不同额度、期限的债权打包转让,可能会有资金池的嫌疑,后者“打包”的模式被禁止是合理的,前者“一对一”转让则可以做,二者应该区分对待。

  很早就涉足租赁、保理等产品的爱投资5月5日刚刚发布一笔租赁项目到期不能兑付的消息。CRO刘博回应表示,该项目是因为借款企业的经营问题导致,后续按照公告所说的10天期限内完成兑付是没有问题的。相对而言,融资租赁业务其实比担保类业务风险要低,因为质权已经落实到租赁公司,租赁物的处置也更容易。

  对于上述消息中的禁止性规则,监管层所透露出的信息是“P2P只能做金融市场的小板块,不能将触角伸得太长”,因而“要拼内功,而不是拼产品多元化了”。目前该平台上租赁、保理等业务如果与担保类产品相比,其实并不算大,如果草案真正落实,会进行相应调整。

  发展障碍在哪?

  事实上,如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在地方性的金融交易所里并不鲜见,也有平台选择与金融交易所合作,将小贷公司的资产包在金融交易所备案、挂牌,再引入保理公司参与摘牌,将债权在平台上转让。

  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类资产证券化支持的业务,需要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据了解即便是在交易所,“打包”的产品也是不允许的,只能“一对一”,当然不同地域的监管也松紧不一。

  没有P2P之前,小贷、租赁、保理等机构一般是通过证券公司、信托进行再融资,需要证券化支持的审批,门槛比较高。P2P出来就成为一个新的通道。从监管的角度来看,P2P现在归口银监会监管,但资产证券化业务实际上归证监会等多头审批。

  监管方面千头万绪,P2P的创新又层出不穷,有的对政策理解谨慎一些,有的只要没有明令禁止就会去尝试。另外,类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虽然在业务交易结构中有借款人,但实际却相当于合作机构再融资,例如小贷资产收益权产品,事实上就是小贷公司再融资。这些原本在监管框架中限制比较多的机构以此绕道,也是让监管有所顾虑。

  那么在这样的监管思路下,P2P的业务创新边界在哪?P2P实际就是体现直接投资,P2P还是会回归于融资方与资金方的直接对接。现在的创新主要是资产端的创新,但实际上越简单越好,产品不要太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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